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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 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2021年以来,大连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积极开展“嵌入式”监督,分析研判同一审判领域、相同职责范畴的代表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纪检监察建议靶向施策,以纪法刚性约束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将从严治党贯彻于人民司法方方面面,有效提升对审判机关单独派驻监督质效。截至目前,针对法院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累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排查廉政风险点27个,推动建章立制3项,细化、改进管控举措36项。

  提升建议专业性

  法院职能定位对派驻监督提出更高专业性要求,面对正风肃纪的外在压力和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升级内在需求,在个案查办的同时,纪检监察组直击问题根源,精准排查在审判管理与行政制度等方面的廉政风险,深入调研分析审执权力运行相衔接的整改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管控短板。纪检监察建议杜绝内容泛化和脱离审判实际,精准适用、可操作性强,有力推动法院系统对案件暴露出的实质性、普遍性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章立制。

  加强建议针对性

  纪检监察组坚持以办案促监督,在个案查办过程中,注重系统性总结审判权力运行存在的突出性、实质性问题,有针对性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扎实做好“一案一改 以案促改”,努力让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真正成为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有效良方。2021年,针对个别法官对“三个规定”“十个一律”等防止干预司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函告院党组给予涉案法官党纪处分意见,同时送达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干预、过问案件有关规定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会上述规定的政治内涵与重要意义,推进“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的要求落到实处。

  提升建议执行力

  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定位加强监督,并就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相关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建立纪检监察建议移交反馈、结果运用机制,送达纪检监察建议书后,督促市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讨,提出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应改尽改。贯通“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督促市法院现场落实整改措施;对于相对复杂、需要协调解决的,责令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限期整改完成。在市法院召开的中层干部违反日常行管制度案件研讨会上,按照纪检监察组的整改意见,当场落实整改措施,并要求结合全市推动解决“中梗阻”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深入研判“中梗阻”在审判机关的表现形式和风险隐患,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确保“一案一建议、一案一促改”落地见效。

  确保建议权威性

  纪检监察组将精准监督贯穿始终,实行“制定前会商研讨——送达后跟踪督导——定期约谈提醒”的动态监督制度,对整改举措、序时进度和落实成效等方面进行跟踪评价,确保整改深入推进、长治长效。同时,加强与审判管理的配套衔接,不断增强对专业领域监督质效,让每份纪检监察建议真正成为标本兼治、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有效良方。严肃执纪问责,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全力杜绝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情况发生,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针对纠正“重审判轻党建现象”纪律检查建议的落实情况,深入一线支部督导检查,分类分级开展党纪宣讲10余场,教育党员干部180余人次,使纪检监察建议从“一纸公文”转化为具有温度的纪法知识一堂课。


来源: 大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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