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纪委监委以位于城乡结合部、土地项目集中的甘井子区为重点,整治土地动迁环节乱象,先后留置原区政府、街道、职能部门等关键岗位及企业涉案人员21人,涉案金额约2.37亿元。
工作中,大连市纪委监委发现由某开发公司代建的革镇堡街道鞍子山村新居工程长期停滞,村民回迁安置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调查发现,2009年,该开发公司与鞍子山村签订框架协议,由其代为投资兴建新居工程,用于动迁村民的回迁安置,项目自2011年6月开始动迁,涉及全村1100余户2600余人。后因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款项未能按期支付,开发公司拒绝交房。大连市纪委监委将其作为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协调联动,统筹考虑村民正当诉求和企业合法利益,多次到项目现场实地调查取证,全面听取村委会和村民诉求,针对开发公司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存在的虚增动迁成本等问题,向其讲清利害、说明政策、做通思想,全程跟踪,积极协调后续工作。
目前,回迁房已进入联合验收阶段,动迁村民已完成抽签选房程序,待验收后即可入住新房,鞍子山村村民长期无法回迁安置问题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