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东北村村委会,承包方负责人于某带着5万元偿还了村里的承包款,并在区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下,与村委会签订了后续还款书面协议。
今年以来,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履职“重点清单”,将辖区内信访、债务问题较多的村确定为提级管理对象,重点围绕农村集体资源发包不规范问题,精准施策,靶向纠治,帮助村委会规范程序,挽回损失。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为此,区纪检监察工委坚持统筹协调,贯通发力,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监督重点清单。会同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财政金融局召开协调会议,统筹街道纪检力量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各街道和村开展现场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联合研判、专题会商。对辖区1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发现18个方面、47项具体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区纪检监察工委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思路,常态化拓宽线索来源,加快线索处置,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涉海领域严肃查办违反海洋功能区划办理海域使用权证、虚增海域使用面积骗取国家动迁款等案件,对6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征地动迁方面重点查办某村普查组成员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动迁补偿款流失问题,处分处理13人,追回流失动迁补偿款96.99万元。 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查处某村党委书记伙同本村出纳套取现金用于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处理处分2人,并收缴违纪所得。 截至目前,针对农村“三资”管理共立案21件,党纪政务处分20人。
“我们将继续紧盯关键岗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执纪,切实助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以监督执纪质效赋能高质量发展。”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