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农村基层干部的履职行为直接连着群众的获得感与信任感。结合基层审理工作经验,我感到,《规定》既是基层干部的“行为标尺”,更是我们执纪执法的“精准指南”,让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了更实的抓手。基层案件多关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乡村建设等民生实事,每一起案件都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们既以《规定》为标尺,逐案核对证据链、严把定性量纪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零容忍,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更注重以案释规,把《规定》要求融入处分宣布、警示教育全过程,让基层干部清楚红线在哪、底线是什么。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护好基层治理的清风正气,让廉洁履职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自觉,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
(黄荣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规定》为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规范履行职责提供了遵循。我们坚持将《规定》作为日常学习的必修课,针对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三会一课”、案例教学、廉政谈话等形式,将8个“禁止”、47个“不准”的“负面清单”讲清楚、说明白。同时,织密监督网络,将《规定》要求嵌入村级事务管理流程,用好小微权力监督平台,拓宽监督渠道,抓早抓小,以严督实导推动《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风清气正的乡村治理环境,筑牢乡村全面振兴廉洁防线。
(杨晓寒 福建省永安市西洋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监察组组长)
涵养农村基层清风、守护群众利益,是开展基层监督的重要内容。只有把监督的根扎进基层治理的土壤,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群众脸上有更多笑容,才能真正体现监督质效。在学习贯彻《规定》中,我们用“案例+条例+规定”的方式,把身边违纪案例摆出来,把纪律要求讲清说透,让农村基层干部真正知敬畏、明底线。在监督实践中,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等群众最关切的事,开展常态化入户走访,认真记下村民诉求,在核查台账时,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把监督精准嵌进村务决策、资金使用的每一个流程。农村基层监督从无捷径,只有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心倾听民意,用纪律筑牢防线,才能对得起群众的信任,不负这份沉甸甸的使命。
(郭琳 云南省丘北县舍得彝族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